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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5/8  浏览次数:30522

 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根据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现将2019年度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经批准公布的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均可申报传习补助经费。2019年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万元。传习补助经费用于补贴市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收徒传艺、教学、交流等各项传习活动,配合文化主管部门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等工作。本通知申报截止日期前去世的除外。

二、申报要求

申报市级传承人补助经费需提交《2019年度市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申报书》(附件)和201811月至今的补助经费使用情况总结及相关佐证材料(图片、视频、新闻报道等)。

三、申报时间

请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于2019515日前把《2019年度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申报书》、补助经费使用情况总结及相关佐证材料上交至学院发展规划部。

四、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姚薇,联系电话:58911902

 

附件:2019年度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申报书

 

                          best365网页版登录发展规划部

                               201957


附件

 

2019年度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补助经费申报书

申报单位(公章):

项目名称

 

传承人姓名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保护单位名称

 

本年度绩效目标

数量指标

质量指标与社会效益

授徒传艺

(人次)

增强项目传承能力

传习活动

(次数)

扩大项目影响力

记录整理或撰稿

篇数或字数

总结技术与艺术经验

访谈

(次数)

留存史料依据

主持复排与复制

 

增强项目生机与活力

……

 

 

其它工作(可自行添加)

 

 

传承人签字

 

                               注:此申报书由申报单位(应与保护单位一致)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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