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
通知
各系部:
根据市教委“关于组织教育部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有关要求组织我院教师(研究人员)开展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请各位有意愿申报的老师仔细阅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附件3)、“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 ”(附件4)等文件,按照文件要求填写《申报评审表》(附件5),于2019年2月27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申报评审表》电子版报送发展规划部。学院将对申报成果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组织申报人进行网络填报,履行网上公示、上报等程序。
各类材料报送要求如下:
1.《申报评审表》
著作类、论文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7份(至少1份原件);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11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其中一份《申报评审表》须有申报人所属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同意申报。
2.申报成果
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4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
论文类成果一式7份(可用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3.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联系方式:
邮箱:tykeyan2018@163.com 电话:58911902
联系人:姚薇 罗蔷
发展规划部
2019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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